关于公开征求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公告
发布时间:
2024-08-07 19:25
发布人:
交警总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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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求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公告
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,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自治区公安厅在深入调研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,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,形成了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,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,现将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及编制说明予以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。
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8月16日前,以来函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意见建议:
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乌鲁木齐市贵州路21号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(邮编:830000),请注明“《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”字样。
二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:xjjjzdtw@163.com
三是将意见传真至:0991-3682081
联系电话:0991-3682081、3682099、7619500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码明细(征求意见稿).xlsx
2、全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裁量基准编制说明.docx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
2024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