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征求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公告
发布时间:
2023-09-22 17:48
发布人:
边境管理总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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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,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自治区公安厅在深入调研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,结合边境管理工作实际,形成了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,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,现将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及起草说明予以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。
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0月12日前,以来函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意见建议:
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551号自治区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法制处(邮编:830000),请注明“《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”字样。
二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:47717213@qq.com
三是将意见传真至:0991-8512371
联系电话:0991-8512043、8512044、8512045
特此公告
附件:1.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.doc
2.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.docx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
2023年9月22日